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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生态走廊建设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温榆河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生态走廊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模板,该部分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撰写)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生态走廊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温榆河管委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负责温榆河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机构级别正处级,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职责:

1、负责研究编制温榆河地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制定地区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温榆河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制定地区土地开发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转工、转居工作,制定征地拆迁安置计划和政策。

4、负责温榆河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报批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5、负责研究温榆河地区的财政、金融运行态势,组织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重点督察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15人,实有人数1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14.89万元,比上年减少43.29万元,下降4.5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1.77万元,比上年减少36.71万元,下降4.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7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6.87万元,比上年增加41.81万元,增长4.95%,其中:基本支出421.1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7.49%;项目支出465.6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2.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19%;科学技术支出3.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49%;卫生健康支出22.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6%;城乡社区支出3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38%;(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度决算551.5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8.60万元,增长14.21%。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0年度决算432.5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4.68万元,增长17.58%。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及机构运转维护费。

“商贸事务”2020年度决算118.9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92万元,增长3.41%。主要用于:温榆河生态走廊绿色空间及温榆河公园朝阳示范区系列研究。

2、“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3.44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20年度决算3.44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温榆河功能区数字平台建设维护。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279.2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1.34万元,增长636.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0年度决算37.0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5万元,下降2.2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度决算242.1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42.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

4、“卫生健康支出”2020年度决算22.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2万元,下降16.0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度决算22.6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4.32万元,下降16.0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2020年度决算3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其中: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2020年度决算3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责任规划师工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1.1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万元减少0.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24万元减0.2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7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万元减少0.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7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81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0.0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7.6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7.7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生态走廊建设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保证温榆河管委会正常工作运转以及进一步完善温榆河生态走廊绿色空间及温榆河公园朝阳示范区系列研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一是完成区人大和区政协关于温榆河公园示范区相关议案及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圆满完成北京温榆河公园示范区建设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温榆河公园一期、二期规划建设;四是以温榆河公园建设为龙头,持续增绿,优化生态格局,带动朝阳大尺度生态环境示范区建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具体如下:

1、签署各类常规经济合同若干(如法律顾问合同、审计顾问合同、房租合同、员工食堂餐饮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等)

2、加大温榆河功能区的形象策划与宣传推广工作,提高温榆河功能区的重点产业项目的知名度,为项目的落地及温榆河生态走廊的概念性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聘请专业公司为温榆河功能区进行宣传策划及设计,并且制作相关的展板、宣传画册、宣传栏、图册等。

3、初步完成朝阳一期6.25平方公里压茬推进启动建设宣传工作,完成剩余地上物拆除腾退宣传、纪实;完成开园仪式宣传推广。

4、完成温榆河功能区地理信息系统本年度的运维服务,完成半年的朝阳区责任规划师工作,包括温榆河功能区现状摸底及资料梳理,明确工作思路和计划,开展数次现场工作会,技术支持及研究工作,搭建平台聚智力资源,责任规划师地图日志,参加责任规划师培训等。

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生态走廊建设管理委员会(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